关于2023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0 来源: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浙交〔2021〕88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
经县级申请、市级核查、专家评审、实地复核等程序,拟推荐杭州市临安区等11个县级单位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17日至2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们反映,反映材料需详实具体,并写明单位名称和个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丽菲 18957188786(浙政钉同号);电子邮箱:zjsncctjpx@163.com;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4号,邮编:310009。
附件:2023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拟推荐名单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月17日
附件:2023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拟推荐名单.docx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4/1/17/art_1229248360_5251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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