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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裕溪河芜湖段民间划龙舟活动临时水上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有关单位、船舶:

      芜湖市鸠江区、无为市拟在裕溪河芜湖段举行2023年民间划龙舟活动,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端午期间龙舟活动等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函》要求,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和船舶航行安全,需实施临时水上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交通管制时间:

      1、2023年6月30日(农历五月十三)、7月7日(农历五月二十)、7月12日(农历五月二十五)、7月23日(农历六月初六)、7月30日(农历六月十三),每日0600时至1700时。

      2、2023年7月3日(农历五月十六)、7月5日(农历五月十八),每日0600时至1700时。

      二、临时交通管制水域:

      1、裕溪河无为市凤凰桥渡口上游3公里至裕溪船闸上游600米之间。

      2、裕溪河无为市凤凰桥渡口上游3公里至鸠江区三汊河大潘渡之间。

      三、注意事项:

      1、划龙舟活动组织单位应在活动水域上、下游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布置现场维护力量进行维护,参加划龙舟人员应规范穿着救生衣。

      2、各有关单位、船舶根据航行通告内容及时调整船舶运输计划,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3、临时交通管制时段,管制水域上、下游分别设置警戒船实施临时封航的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船舶进入管制水域,所有渡口渡船停止渡运。

      4、活动期间,航经该水域的船舶,应加强了望,服从现场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加强裕溪一线船闸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航行通告》公布的临时停泊区安全停泊;已在临时停泊区待闸船舶应加强值班,检查锚泊系缆情况,不得擅自移动。

      5、临时交通管制结束后,船舶应依序开航,与它船留足安全距离,服从现场交通执法人员指挥调度,严禁抢航。

      6、相关船舶按规定守听VHF09频道。

      7、本通告附有龙舟活动水域示意图,示意图仅供参考,不宜作航行用途。

  

  

  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6月20日

  

  

  附图1、2023年6月30日、7月7日、7月12日、7月23日、7月30日,龙舟活动水域:裕溪河无为市凤凰桥渡口上游3公里至裕溪船闸上游600米之间;

  

  附图2、2023年7月3日、7月5日,划龙舟活动水域:裕溪河无为市凤凰桥渡口上游3公里至鸠江区三汊河大潘渡之间。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1665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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