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季度联合惩戒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河北交通运输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被惩戒对象 | 豫J88921 | 发起惩戒部门 | 衡大管理处大名收费站 | 联合惩戒部门 |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失信事实 | 2019年1月22日衡大管理处大名收费站抄告:车牌号J88921车辆一年内超限运输超过3次,不再享受绿通优惠政策,缴费金额150元。 | 惩戒依据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36部委印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委财金[2017]274号)第20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在实施投资、运输绿色通道等相关性政策时,将失信状况作为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该政策的审慎性参考。” | 惩戒成效 | 不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 | 奖惩时间 | 2019年1月22日 | 河北交通运输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被惩戒对象 | 冀FM1429 | 发起惩戒部门 | 张涿保定管理处涞水主线收费站 | 联合惩戒部门 |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失信事实 | 2019年3月31日张涿保定管理处涞水主线收费站抄告:车牌号冀FM1429车辆一年内超限运输超过3次,不再享受绿通优惠政策,缴费金额100元。 | 惩戒依据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36部委印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委财金[2017]274号)第20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在实施投资、运输绿色通道等相关性政策时,将失信状况作为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该政策的审慎性参考。” | 惩戒成效 | 不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 | 奖惩时间 | 2019年3月31日 | |
原文链接:http://jtt.hebei.gov.cn/jtyst/xyjt/lhcj/101563877631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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