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4次学习(扩大)会
发布时间:2021-06-04 来源: 作者:
5月27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4次学习(扩大)会,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吉林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十条》精神(以下简称三项制度规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振才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学习贯彻提出要求。
王振才要求,全厅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这三项制度规定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切实把三项制度规定学习好贯彻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结合工作实际,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带动形成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
王振才强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和监督追责办法,是着力解决管党治党现实问题的有效抓手。全厅各级党组织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张忠书记来我厅调研时的讲话要求,自觉做到“三个认清、三个不能”即:认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是各级党组织而不是纪检监察部门,不能把该由党组织承担的工作推给纪检监察部门;认清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在班子全体成员而不仅仅是“一把手”,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负重要领导责任,不能一提主体责任就都找“一把手”;认清全面从严治党要以“关键少数”为重点而不能平均用力,不能一强调从严就一味向下从严,“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要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压实责任,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位、落到底。
王振才强调,《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是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实践成果,提出了对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原则、情形、程序和方式,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全厅各级党组织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坚决用好《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这把利剑,稳妥有力实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要突出教育管理作用,准确把握严管即厚爱的辩证统一关系,对干部存在的错误进行处理的同时及时进行纠正教育和引导,给予关心关爱。
王振才强调,《吉林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十条》,是省委立足推进我省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台的一项重要制度规定,明确了对干部可视情免除相关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处理的10种情形,为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厅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吉林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十条》。要坚持实事求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手段,对干部在具体工作中的失误错误作出客观公正处理。要坚持容纠并举,营造允许改革有失误、创新有偏差、担当有过失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干部从害怕失误犯错向勇于担当、大胆作为转变。要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为敢于担当、踏实做实、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有舞台、受重用,使组织成为干部担当的坚强后盾。
厅级领导,吉高集团总经理,厅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张士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