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5 来源: 作者:
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整改成效
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统筹推进,既要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切实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对已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的事项,要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回应合理诉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各处室各单位要深入实际,密切关注群众愿望诉求,对指向明确、留有联系方式的意见,要及时联系沟通,同步告知意见承办情况;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因当事人不了解政策而反映的意见,要耐心解释,取得理解。通过细致扎实的群众工作,有效回应各种关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按照步骤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方案公布。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整改方案》的系统填报及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等工作。
(二)整改推进。2021年10月,各整改事项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10月底,各牵头责任处室将整改初步情况汇总报送厅绩效办,同时自查自纠,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限期补课。2021年12月,各整改事项取得切实成效;2020年12月20日前,各牵头责任处室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总报送厅绩效办。期间,各牵头责任处室、责任单位要通过实地回访、电话沟通等适当方式,同步向意见建议人反馈意见承办、落实情况。
(三)考评工作。2021年12月31日前,在自治区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中填报整改落实情况,并通过发送系统短信、在全系统通报及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等方式反馈整改成效,于2022年1月开始,接受自治区绩效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的实地核验和电话回访,结果计入综合绩效考评总分。
未尽事宜,请与厅绩效办联系。联系人:庞雪莲,联系电话:0771—2115048。
附件:1.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