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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5 来源: 作者:

  豫交明电21

  为加强交通运输路政管理服务政策宣传,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路桥梁安全顺畅通行,切实提高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社会公众对路政管理工作认可度、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以“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广泛开展具有时代感和生命力的宣传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和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谋划、精心组织,以担当促作为,以公开促规范,以服务得民心,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路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宣传重点

  (一)坚持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好差评”工作的通知》等,大力弘扬法治理念,引导群众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结合重点工作宣传。结合全省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百吨王”严重违法车辆治理、“两客一危”车辆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加大大件运输车辆中大车小证、长跑短证、虚假办证、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突出问题治理,强化对工作举措、治理效果、举报途径、投诉反馈等的宣传,提高客、货运从业群体的参与度,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展现路政管理工作特色,树立行业服务品牌。

  (三)强化先进典型宣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选树一批长期奋战在路政岗位、为路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或发挥关键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做好先进典型宣传报道,讲好路政管理感人故事,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

  (四)突出服务举措宣传。做好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业务事项、办理流程、权责清单;畅通监督渠道,全面了解群众诉求,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大力纠治路政管理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强化执法服务意识,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理念,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路政先进典型选树。深度挖掘路政管理工作先进事迹、典型案例,选树一批在路政工作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报表彰一批甘于奉献、爱路护路的“公路卫士”,执法为民、保安保畅的“执法标兵”。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向省厅推荐至少1个路政执法典型案例,1个先进集体或个人。

  (二)拍摄“沿着高速讲路政”短视频。围绕路政工作怎么干、高速公路怎么护、桥梁隧道怎么查、遇到险情怎么办,拍摄制作短视频、微电影、小动漫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载体发布宣传,让公众更加直观地认识了解公路,进而激发爱路护路热情。各级、各部门优选至少1部短视频、微电影作品报送至省厅,省厅将设置专题展播,集中展示优秀作品,形成聚集效应。

  (三)开展“爱路”主题活动。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公路超限检测站、行政服务大厅及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沿线,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路政宣传月”标语横幅,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加强与沿线企业、场站、学校等沟通联系,开展上门走访、结对服务等活动;邀请记者、企业代表、热心群众等到超限检测站、行政服务大厅等执法服务现场,开展集中体验活动。

  (四)开展路政专题“网络直播”。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建立“抖音”等自媒体平台,成立短视频创作团队,抢占自媒体宣传阵地,培育公路路政品牌和“形象代言人”。要开展“路政宣传员的一天”“交通执法员的一天”“审批员的一天”“大件运输护送”等主题直播活动,充分展示路政管理、执法监督、大件运输许可等工作的点滴细节,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各单位开展“网络直播”次数、观看人数、点击播放次数等数据要统计后上报省厅,并附相关截图凭证。

  (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畅通12328等投诉监督渠道,收集本地区、本部门路政管理、执法、服务等方面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处置、及时反馈信息,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随意查扣车辆等执法不公、服务不优问题。要因地制宜出台相关便民服务措施,在超限检测站、服务区、行政服务大厅等场所,为货车司机提供加水、如厕、充电、休息等基本服务,加大对货车司机关心关爱。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制定便民服务举措,切实提升路政服务水平。

  四、时间安排

  5月份为全省“路政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时间,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解决措施,健全宣传长效机制。6月20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完成活动总结和数据、信息等上报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前全国正在开展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把“路政宣传月”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之一,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和公正规范执法、文明热情服务等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细化责任分工,保障活动经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做好自媒体等宣传主阵地各项工作,密切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强化新兴媒体运用,鼓励各方参与,加强形式创新,开展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形成宣传矩阵效应,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统一组织、统筹协调,执法机构负责超限检测站、客货运场站等执法业务宣传,公路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公路沿线相关宣传工作,高管中心负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关宣传工作。厅执法局、省交发中心、高管中心要加强对市县执法机构、公路部门、高速公路运营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和指导。

  (四)做好总结评估。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向《中国交通报》和“中国公路”“中国交通”“中国路网”等媒体投稿,刊发后要及时告知省厅,省厅将在年终评价酌情予以加分。同时,要认真做好各项材料、数据、信息等上报工作,省厅将对“路政宣传月”活动予以全省通报。

  联系人:李子峰(省厅执法局) 0371-87165666

  邮箱:hnlzzf@163.com

  马姗姗(中国交通报) 18600639309

  邮箱:zjbglgl@163.com

  附件1报送材料清单及时间要求.docx.docx
附件2路政典型案例模板、先进事迹模板.docx.docx
附件3“路政宣传月”数据统计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