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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收集和形势研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 作者: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吉高集团:

  为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相关信息,科学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部署,厅安委办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收集和形势研判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公路水路行业1人以上死亡事故信息收集。各地、各单位要做好辖区内道路运输领域包括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车辆和公交轨道等1人以上死亡事故,水路运输领域等1人以上死亡事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港口作业领域1人以上死亡事故的信息收集,按附件1、2的要求形成月度汇总。

  二、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科学研判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总结事故规律,辨识安全风险,查找监管漏洞和短板,及时发现安全生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措施,形成月度安全生产形势研判报告。

  三、强化事故信息报告考核和责任追究。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指定专人负责,认真高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收集和形势研判工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收集和形势研判工作将纳入厅安全生产日常考核,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不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报告工作职责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汇总表(月度)

  2.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明细表(月度)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