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门头沟区公路养护工程及交通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检测第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 作者:
2021年门头沟区公路养护工程及交通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检测第2标段二次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交通财政性资金计划的通知》 (京交计发〔2021〕1号)批准,投资额为3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为2021 年门头沟区公路交通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工作。主要内容为2021年门头沟区公路交通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及交竣工验收检测工作。
2.2招标内容与范围:主要包括2021年门头沟区公路交通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工作,检测内容涵盖交通工程、机电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及交竣工验收检测工作(本项目包含乡村公路交通工程的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及交竣工验收检测工作内容)。
2.3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
2.4合同估算价:30万元
2.5服务期限:需检测工程完工后顺延一个月(以招标人实际开竣工的时间为准)。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2021年门头沟区公路养护工程及交通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检测第2标段
主要服务内容:1、按照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和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实施方案计划内容,对所有交通工程、机电工程(含乡村公路交通工程)做相应的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工作,并对所有交通工程、机电工程(含乡村公路交通工程)进行质量评定。2、协助招标人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3、协助招标人完成合同工程交竣工验收。
2021年门头沟区公路养护工程及交通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检测第2标段二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省级以上(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或交通工程专项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含有交通机电工程检测项目且合格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近3年(指2018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完成过同类工程检测项目,且累计合同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1日,每日0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持授权书原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一套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未办理CA证书及证书绑定的投标人须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bjggzyzhjy.cn/),并按照“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联系电话010-89151373)。如投标人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首页“办事指南”—“支持数字证书类型”进行办理。
4.3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免费领取。
4.4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09时30分
5.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5.3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侧9号门进入,由扶梯或1号电梯厅至五层)。
5.4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5如在疫情期间,投标人应按照北京市相关疫情政策开展工作。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5月2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6.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侧9号门进入,由扶梯或1号电梯厅至五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网址:jtw.beijing.gov.cn
九、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邮 编:102300
联系人:李建华
电 话:010-69828955
传 真:010-69828900
联系人:刘孟君
邮 编:100176
电 话:010-67856345
传 真:010-6785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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