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指定部分高速公路路段作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道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来源: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和《河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冀工信装〔2024〕31号)有关规定,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指定以下高速公路路段作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道路:
一、G18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K804+998至K876+812);
二、S3901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K9+997至K97+253)。
特此通告。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公安厅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