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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4年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4年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Y2024-ZC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300000.00

  5.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6.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4年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2023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部分)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等交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

  1

  绩效评价资金规模约55亿元,其中,2023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约48.2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约4.4亿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约2.2亿元。同时,对2019年以来同类资金绩效评价及相关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3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300000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成成果交付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02-07至 2024-02-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 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2-21 10:00(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磋商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为2024-02-07至 2024-02-2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02-21 10:00(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磋商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宁夏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王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175 号

  联系方式:0951-6076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云霄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龙马大厦5楼502室

  联系方式:0951-6150817

  


原文链接:https://jtt.nx.gov.cn/zfxxgk/zfxxgkml/zdlygk/jtjsxmztb/zbgg/202402/t20240207_4455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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