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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9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青交函〔2024〕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持续规范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优化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工作要求,现就我省公路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未承揽过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其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时,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级的,按A级对待;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级及以下的,按其注册地信用等级对待。

  二、我省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农村公路项目。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为AA级和A级、无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的,在承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按照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确定;无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AA级和A级的,在承揽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时按A级对待;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或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B、C、D级的,在承揽公路建设项目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中的较低者确定。

  三、不再限制C级、D级信用等级企业参与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投标。

  四、不同信用等级在投标、评标及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的应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投标时的应用

  投标保证金的减免额度可以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企业信用等级

  AA

  A

  B

  C

  D

  投标保证金减免额度

  0~30%

  0%

  0%

  0%

  0%

    注:连续2年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按照最高50%的额度减免投标保证金;连续3年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二)评标时的应用

  当年综合信用评价被评为AA级的企业,在满足招标项目资质、业绩及财务等资格审查条件的前提下,在资格预审阶段可直接通过审查进入招标阶段。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和相关规定确定评标办法及履约信誉分权重分值,AA、A、B、C、D信用等级在评标中的应用应满足下表要求:

  

  评标办法

  履约信誉分权重分值范围

  信用等级应用

  施工招标

  合理低价法

  无

  按照以下标准在评标价得分基础上加、减分后推荐中标候选人:

  AA:加 0.1~0.2分     A:0分  

  B:减0.1~0.2分       C:减0.2~0.4分 

  D: 减0.4~0.6分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15~25分

  招标文件设置的AA级履约信誉分最终得分应等于权重分值,AA、A、B、C、D级得分应依次递减,任意相邻等级的分值差应相等且不低于2分、不高于3分。

  综合评分法

  3~5分

  招标文件设置的AA级履约信誉分最终得分应等于权重分值,AA、A、B、C、D级得分应依次递减,任意相邻等级的分值差应相等且不低于1分、不高于1.5分。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无

  按照以下信用等级折价标准在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以下用P表示)基础上加、减投标人信用等级折价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AA:减P×0.1%~P×0.2%     A:0    

  B:加P×0.1%~P×0.2%   C:加P×0.2%~P×0.4%      D:加P×0.4%~P×0.6%

  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招标

  综合评估法

  5~10分

  招标文件设置的AA级履约信誉分最终得分应等于权重分值,AA、A、B、C、D级得分应依次递减,任意相邻等级的分值差应相等且不低于2分、不高于3分。

  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应取信用等级分值(差)区间的高值,规模小、技术简单的项目应取信用等级分值(差)区间的低值,其他项目根据规模大小和技术难易程度由高到低取值。

      (三)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的应用

      履约保证金的减免额度可以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企业信用等级

  AA

  A

  B

  C

  D

  履约保证金减免额度

  0~30%

  0%

  0%

  0%

  0%

  注:连续2年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按照最高50%的额度减免履约保证金;连续3年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可免缴履约保证金。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规范公路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的通知》(青交函〔2023〕74号)同时废止,以往省厅出台的与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符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5日

  

  

  

  

  

  

  

  

  抄送: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4-02/07/article_2024020715263936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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