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3线祁连县城叉路口至大通河桥段公路改建工程 QD-SG5标段施工招标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26 来源: 作者:
线祁连县城叉路口至大通河桥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
2.2项目概况
国道213线祁连县城叉路口至大通河桥段公路总体路线走向为由北向南,平均海拔3420m。路线起点位于祁连县城,终点位于祁连县默勒镇大通河桥头以北0.53km平交口处,接G213大通河至马匹寺段公路交叉口(原设计桩号K89+080)。本项目路线全长76.634km。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40km/h、60km/h。中间控制点有:祁连县城平交口、冰沟、南梁(斑鸠沟)、大冬树山、鸡龙沟、吴松塔拉、终点默勒镇与G213叉路口处。。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线的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以及K72+200~K72+600段滑坡综合整治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QD-SG5,桩号:K0+000~K76+634,长度:76.643公里。预计施工工期:365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资格审查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
项目 | 要求 | ||
独立法人资格 | 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 | ||
资质等级 |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合法有效。 | ||
财务最低要求 | |||
项目 | 要求 | ||
流动比率 | 上一年度(2019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 | ||
业绩最低要求 | |||
项目 | 要求 | ||
企业业绩 |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通过交工验收,且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①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小于30km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若提供业绩为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则可按双幅折算该业绩里程长度); ②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含隧道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③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或1项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注:如同一已完项目同时满足上述多项业绩要求时,可以分别认定该项目业绩;联合体方式完成的业绩不予认可。 | ||
信誉最低要求 | |||
项目 | 要求 | ||
履约信誉 | 1.投标人信用等级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未被评为C、D级,未列入“黑名单”;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价为C、D等级。 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
人员 | 人数 | 资历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和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条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该项目施工周期中任职12个月以上,如项目全施工周期不足12个月,则任职周期应为项目全施工周期。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和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条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该项目施工周期中任职12个月以上,如项目全施工周期不足12个月,则任职周期应为项目全施工周期。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021年4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编:810003
电话:0971-4562619
联系人:张超、王晨迪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室
邮编:100101
电话:0971-6317312;010-51656899-822
传真:010-59273266
联系人:董亚会
网址:www.bjztc.com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干线公路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2)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800章合计金额低的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项的规定。 (11)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且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报价未超过所投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祁大路土建工程(祁大路清单100章至700章)或祁大路机电工程(祁大路清单800章)或省道S204(二尕路)恢复改建道路和黑河大桥恢复改建工程(二尕路及黑河大桥清单300章至600章)未超过发包人发布的相应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上述金额均包含3%暂列金额)。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0)投标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6项的有关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25~40分;主要人员25~40分;技术能力10~20分;履约信誉15~25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企业业绩:10分 注:“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注: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3名,最高不宜超过10名。此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 | 一般3-3.6,较好3.6-4.3,优秀4.3-5。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及保通交通组织专项方案 | 15 | 一般9-10,较好10-13,优秀13-15。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 | 一般1.8-2.2,较好2.2-2.6,优秀2.6-3。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一般2.4-2.9,较好2.9-3.4,优秀3.4-4。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一般2.4-2.9,较好2.9-3.4,优秀3.4-4。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 | 一般1.8-2.2,较好2.2-2.6,优秀2.6-3。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 | 一般1.8-2.2,较好2.2-2.6,优秀2.6-3。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3 | 一般1.8-2.2,较好2.2-2.6,优秀2.6-3。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25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 10 | 获得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每有1项上述内容得5分,本项内容最高得10分。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的上述内容均予以加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履约信誉 | 15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0分。投标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干线公路),AA级加5分,A级加4分,B级加0分。 | ||
企业业绩 | 10分 | 企业业绩 | 10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9 |
评标办法正文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正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