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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宝路(十大路—108国道)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19 来源: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作者:佚名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号)有关规定,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简述

  本次房山区涞宝路(十大路-108国道)道路工程规划线位设计起点马安村,与现状涞宝路顺接,设计终点至蒲洼乡北侧,与现状涞宝路顺接,路线长度约12.63km,道路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下:

  1、网址:https://pan.baidu.com/s/1e57ML_vY9mWIXhTGIjTbnA?pwd=1111,网站可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名称及相关联系方式。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选址、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8号

  联系人:白秀龙

  联系电话: 010-69376112

  电子邮箱:jihuake201@126.com

  2、评价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号交通部办公楼5层

  联系人:刘镭

  联系电话:010-65299760、65299764转838

  邮箱:46562955@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自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原文链接:https://jtw.beijing.gov.cn/xxgk/ztbxx/202402/t20240209_3561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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