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郁南县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免于办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函
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郁南县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免于办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函
《关于申请免于办理郁南县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请示的函》(郁水电函〔2023〕17号)及附件等资料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八条,郁南县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符合免于办理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较小,依法同意免于办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手续。
专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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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td.gd.gov.cn/zcwj_n/xkgg/content/post_4358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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