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省级水上交通管理服务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1月31日,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与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安徽省水上交通管理服务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共治协作机制。
根据协作机制,双方按照“职责法定、分工合作、共商共建、合力推进”原则,聚焦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管理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等问题,结合各自职能设定和职责分工开展协作。一是建立联学联建机制。开展基层党支部“结对子”行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促业务,加强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二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日常工作中难点、重点以及其他需要通过会商予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三是建立动态清单机制。建立并动态调整“省级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管理服务与行政执法工作协作事项清单”,明确协作工作重点。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互共享有关工作信息,互通有无。五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采取联合发文、共同派员、协同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六是建立工作互助机制。双方在开展执法检查、业务检查及其他行政辅助业务时,相互提供协作。七是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在管理服务、行政执法时发现问题相互抄送问题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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