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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0 来源: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2023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推动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 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带头领学促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厅各党支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学习计划,实现理论学习全覆盖。通过单位官网、黑龙江交通报、厅微信公众号、厅抖音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激发全体干部的学习热情。通过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培训、撰写学习心得、线上线下考试等方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二是系统谋划并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纳入2023年全省交通工作会重点任务之一,与全省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制定2023年全省法制工作要点、印发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计划,细化工作任务47项,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以“四个体系”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任务落实。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要事项,有效推进法治建设任务落实。三是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政策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厅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在全体干部大会述职述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报送工作情况,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组织地方性法规修订。将省公路条例、高速公路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和民航安全管理条例列入省政府和省人大2024年度立法计划调研项目,组织厅有关处室和单位召开立法启动会,组成立法工作组,研究修订和起草工作。二是开展法规和文件清理。经梳理,保留地方性法规5部;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47件,修改1件,废止10件。三是印发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四是持续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审查政策文件20件,推进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从源头防止违法文件出台。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动态调整完善我省交通运输权力事项清单。认领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43项,维护行政许可实施要素264项,编制并发布省级办事指南103项,调整我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做好向自贸试验区和哈尔滨新区赋权工作,组织培训加强业务承接指导。二是持续推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组织双随机联合检查,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及试点方案,对跨部门监管开展自检。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监管事项精细化动态管理,增强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行为事项覆盖率。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开展信用监管并及时公布全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评价结果、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统筹推进全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开展解决“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厅通过厅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和调查问卷,设立专项整治台账,对自查和群众反映等方式发现的24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五是认真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持续做好简政放权工作,逐步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将道路运输、船舶营业运输、公路养护作业等多个大类的209项证照纳入电子证照系统,仅微信小程序“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一项,便可在线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等3大类9项证照,减少了窗口办理事项,方便了办事群众。六是推进公共交通等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完成道路运输高频便民服务事项进驻新版省政务服务网,并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布全部公共服务事项,向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共享可对社会开放政务服务目录。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期盼,组织全省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期间,收集卷调查10957份,全省核查问题线索536个,制作督导反馈意见书31份,评查执法案卷10171件,全省整改问题612个,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二是组织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工作。印发工作方案,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服务、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巩固深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截至目前,全省梳理查摆问题722个,编制警示案例187个,印发简报15期,通报9篇,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三是深化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变化,调整自由裁量清单330项、不予处罚清单49项、从轻处罚清单8项、减轻处罚清单6项,不予实施强制措施2项。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年初以来,全省适用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案件863件,开展说理式执法2170次,人民群众对执法行为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四是组织在岗资格考试和培训。组织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参加上岗培训及考试,严把入口关,培训达标考试通过后才能上岗执法,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和监督队伍的能力素质。组织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人员在岗开展综合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执法案卷制作以及路政运政等执法实务知识技能,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持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印发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8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的追责力度。二是我厅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规定》,为进一步密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网站公布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行为流程图、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年度执法总体情况等执法信息,重大执法案件按程序由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单位参加进行法制审核。

  (六)积极开展普法活动。一是认真落实普法计划。落实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务、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法等培训,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提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诉讼庭审旁听,进一步强化了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建立全厅日常学法的“会前学法”制度,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组织会前讲法活动16次。三是持续开展以案释法。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总结“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落实行政执法案例制度,在《黑龙江交通报》“以案为鉴”专栏,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指导,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在省部级媒体发布相关新闻4篇,《黑龙江交通报》发布相关新闻36篇;官网发布工作动态132篇、图片新闻5篇;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新闻30篇、抖音公众号发布相关短视频36个,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新作为,积极打造法治交通新形象。

  (七)积极做好应诉和复议,依法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处理各类诉讼、复议案件9件,全年无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厅领导带头参加复议听证和诉讼庭审活动。按时全面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等材料,积极主动配合复议机构化解行政争议,全面履行复议决定书,依法参加行政应诉,及时、准确、全面将行政应诉案件录入全国行政应诉工作平台。

  二、2024年工作计划

  我厅将继续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去谋划推进,提升依法行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二是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修订。加快推进公路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和立法进程。定期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培训,组织“大比武、大练兵”活动,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简政放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逐步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五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持续开展会前讲法。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原文链接:http://jt.hlj.gov.cn/jt/c105088/202401/c00_317031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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