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线许可变更起讫点是否需要公示并征求相关经营者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20 来源: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您好,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简称《客规》)规定,客运班线变更起讫地应按照重新许可办理,属于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和四类中的毗邻县间客运班线的,应征求中途停靠地和目的地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客运班线变更起讫地客运站点的,应当重新备案,无需征求相关方意见。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hd_133262/zsk/202401/t20240117_8864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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