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联合制定十五项措施全力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稳定向好
发布时间:2024-01-14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重要部署及省委平安青海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机制,破除重点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等信息交互壁垒,加强营运车辆资质联合监管,深化非法营运联合治理成效,全面消除重点企业问题隐患,有效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近日,省厅联合省公安厅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升安全服务水平十五项工作措施》。
《措施》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立道路运输安全预防工作机制。破除信息交互壁垒,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路检路查联合执法力度,发挥联合执法优势,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源头”清零。 二是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对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和“两客一危一重”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治理,积极采取联合约谈、挂牌督办、集中学习等措施进行严格监管。 三是引导中高风险企业消除隐患。整合基础信息,对道路运输企业风险等级进行识别赋码,加大监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闭环整改”。 四是加强营运车辆资质联合监管。实现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营运车辆登记信息的互通互联,对营运车辆办理机动车资质登记和年审进行审核告知制度,确保营运车辆可查可管可控。 五是严格驾驶员培训教育考试。加强对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严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关,筑牢事故预防屏障。 六是营造良好氛围妥善化解矛盾。依托12328服务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利用多种渠道、手段强化宣传效果。 七是持续跟踪问效推动问题整改。适时开展视频调度,实地检查督导,对事故多发、高风险企业和隐患整改不力的市州进行重点督查,落实跟踪督办制度,直至问题清零、隐患销号。 八是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成效。要求各相关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时间节点及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下一步,省厅将充分发挥省道路运输安全预防工作办公室职能,落实督导检查机制,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确保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4-01/11/article_2024011110513019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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