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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进一步加强全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1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区车辆超限超载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在持续巩固高速公路入口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综合施策,推动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形成全闭环,促进治理重心从末端执法向源头管控前移,治理手段从常规操作向科技支撑转变,治理方式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治理模式从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基本建立“源头管控、路面监管、科技引领、信用惩戒、法治治超”新模式,实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精准化。

  

  据了解,2023年,广西首次明确全区统一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认定标准,建立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公布、备案和动态调整制度;累计建成279个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完成治超联网系统平台自治区、市、县三级应用部署;深入实施“一超四罚”及信用惩戒;持续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全区高速公路入口平均违法超限率始终控制在0.5%以内。

  

  执法人员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现场测量勘验。(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第二大队 供图)

  

  

  

  《方案》明确

  

  

  

  到2024年底

  有效压实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主体责任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实施科技治超,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遏制车货总重80吨以上、超限超载60%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2025年底

  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规划全面实现,全面实施信用治超,推动出台治超地方性法规,有效遏制车货总重60吨以上、超限超载20%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高速公路入口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41%以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因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率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此外,《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治超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文字|谭雪飞 张冬妹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xwdt/zwxmtxx/t178220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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