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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3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现予以公告。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zcfg/202312/20a7b63c962e406380bbc2217cdf61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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