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3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现予以公告。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zcfg/202312/20a7b63c962e406380bbc2217cdf612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