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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七项措施  做实七项保障 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攻坚阶段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3-12-30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自9月份开展以来,厅党组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细排快筛深查,加强隐患整治,确保了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攻坚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机构、省路政总队,迅速安排落实,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安全生产专题会等形式,全面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深入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与省厅党组工作部署同频共振,为有效推动专项行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确保规范整治。根据省厅工作要求,省交通执法监督局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路政总队等专项整治工作执法人员100余人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会,为规范推动专项行动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是开展入企联点,责任督导至企。为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和企业相关责任,便于入企联络员开展工作,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建立了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与省路政总队沟通协作,建立 “燃气运输入企联络员微信群”,及时督促落实入企联络工作。截至目前,实地督导西宁市、海西州等交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机构31次入企联点,督导西宁液化气配送有限公司、青海博华物流有限公司等38家燃气运输公司、采取微信、QQ、电话、信息化系统抽查等督导线上、线下入企联点、督导检查80余次,及时掌握联点企业基本信息、工作推进落实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情况,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发挥了联点工作跟踪问效和协同治理积极作用,为有效推动专项行动提供了务实的措施保障。

   四是全面起底摸排,边排查边整治。经摸排核查,全省从事易燃气体道路运输企业38家均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货车辆770辆均已年审、从业人员1353人均持证上岗;全省使用LNG、CNG等双燃料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企业有44家、车辆8370辆,双燃料营运车辆燃料罐体均规范登记、按期检验,为有效推动专项行动提供了扎实的基础保障。

   五是加大执法检查,排查隐患整治。全省各级交通执法机构采取入企检查、部门联动、线上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限时整改落实;积极联合应急管理、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依托全省重点营运车辆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危货车辆动态监控力度,切实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车辆不停,监控不断”。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用情况11月的通报中,我省“两客一危”车辆数据合格率全国排名第三。在“中秋”“国庆”重点时段,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监督机构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燃气运输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堵漏补短,确保节庆安全祥和,筑牢安全屏障。截至目前,全省出动执法人员1796人次,执法车辆732台次,督导检查284次,发现安全隐患102条,已全部完成整改;行政处罚7起,处罚金额5.5万元,为有效推动专项行动提供了严格的执法保障。

   六是畅通舆情通道,强化社会监督。为提升社会各界对城镇燃气安全运输的关注度,营造强大震慑氛围和整治环境,省交通执法监督局设计了道路运输行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通告式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执法机构参照式样制作通告,在办公场所、人员密集等公共场所张贴,向全社会公布交通运输投诉举报电话、服务监督热线,加大宣传力度。省公路路政总队结合“法律九进”“送法入企”等活动,深入联点企业,大力宣传普及燃气安全运输和应急处置知识,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张贴通告等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全行业形成了行业监管、企业落实、社会监督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有效遏制了道路运输行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入企宣传65次、印发宣传材料700余份、制作横幅11条、厅网站发布宣传信息14条,为有效推动专项行动提供了良好的舆论保障。

   七是重视群众举报,核查问题线索。根据省城镇燃气安全专班核查燃气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事项,省交通执法监督局依职责,对举报问题线索的危货车辆企业的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车辆技术状况、运输经营情况督导各相关地区进行了核查处理,在全行业形成了行业监管、企业落实、社会监督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为有效推动专项行动提供了有力的社会保障。

   下一步,根据厅党组部署重点做好三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攻坚阶段成果,2024年用半年时间强化整治与筑牢基础,组织开展“回头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2025年底前补齐安全生产短板,全面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跨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震慑力,确保全省道路运输城镇燃气市场安全有序。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3-12/26/article_2023122615425125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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