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出首例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 作者: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之安全生产认定标准第四条“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徐州市睢宁县交通运输局对朱某某开出了首例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告知书,同时给予吊销车辆营运证的处罚。此告知书意味着失信者将被作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的对象,面临着信用公示、无法贷款、不能投标等联合惩戒。上了“黑名单”的失信行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修复,被移出黑名单后,仍存在一定时间的“观察期”。这一名单还将被推送至江苏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可查可见。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