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来源: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运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PDF
原文链接:http://jt.jiangxi.gov.cn/art/2023/12/28/art_34009_4745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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