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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获全国首届“人民满意的海事执法集体”荣誉

发布时间:2023-12-29 来源: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公布第一届“人民满意的海事执法集体、海事执法标兵”名单,湖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荣获全国首届十佳“人民满意的海事执法集体”荣誉。

  湖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以打造“南太湖卫士”海事执法品牌为载体,实现南太湖水域连续19年水上交通事故“零死亡”、船舶水污染物“零入河”、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贡献了交通执法力量。

  画好“同心圆”,让海事执法有力度

  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建立江浙两省“苏锡常湖”四市环太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一体化合作联动机制,2020年以来累计救助船舶901艘次、船员1995人次,确保了太湖航区水上交通安全。与江苏常州、宜兴交通执法部门联合破获工程项目泥浆偷排重大刑事案件,海事执法领域“行刑衔接”取得实质性突破。

  在全省率先施行“先交付,后作业”船舶水污染物上岸制度,接收单次和接收量均位居浙江省和长江经济带主要支流港口前列。引导靠港船舶岸电应用尽用,岸电累计使用量达398.3万千瓦时,减少碳排放920吨,该做法成效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展播。

  当好“店小二”,让海事执法有温度

  推行柔性执法,推广说理式、服务式、换位式执法,建立“轻微免罚”机制,海事类免罚案件数累计779件,典型做法在浙江省内得到推广。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内河船舶“多证合一”在长三角区域推广互认,累计为企业和船员减负约1.2亿元。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集装箱和重点物资运输,建立船舶白名单制度,今年集装箱运量同比逆势增长21.89%,居浙江内河首位。

  立好“标准尺”,让海事执法有深度

  推行“教科书”式现场执法,发布浙江省首个现场执法规范指南和水上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确保执法全过程公开、公正。围绕“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创新实施“1个总纲+9项制度”案件质量内控体系建设,至今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加强海事执法队伍“四化”建设,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年文明号等20项集体荣誉,29人次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打造了湖州交通“花木兰”女子执法组等金名片。(浙江交通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3/12/26/art_1229304975_59035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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