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客运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客运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9年5月,全区实现了所有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目标任务。为提升农村通客车质量,2022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指出了工作重点,提供了保障措施,农村客运服务质量得到了一定提升,形成了遍布农村、连接城乡、纵横交错的农村客运网络。与此同时,农村客运发展仍面临较大挑战。从全区范围看,山川农村客运发展仍不平衡,大部分地区农村客运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农村客运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我厅起草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创新农村客运发展思路及实施路径。
二、发展目标
按照先行试点,引导客运企业转型,依托现有资源发展农村客运调度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安全实惠的客运供给服务。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确保全区通客车频次较低的建制村、偏远建制村、人口数量基数少的建制村发展多元化农村客运服务,群众基本出行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机制基本建立。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了十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依托具有“互联网+客运”业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司等运输企业发展农村客运调度服务平台;二是健全农村客运调度平台公司组织管理功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统一运营车辆资质,确保运营车辆合法合规;四是统一驾驶员资格,明确驾驶人取得准驾车型证件和安全驾驶经历年限;五是明确经营范围,车辆经营区域起讫地一端为经营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建制村(不含县城所在地),另一端为所在县或毗邻县境内,同时可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分经营区域;六是明确农村客运服务运营价格由当地结合实际,引导经营者合理确定运价;七是明确约车模式,通过平台公司的公众号、相应的交通出行手机APP或公司一键叫车服务电话进行约车;八是做好安全保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车辆运营安全;九是规范注册运营,明确按照相关约定在平台完成注册,车辆方可运营;十是加强运营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原文链接:https://jtt.nx.gov.cn/zfxxgk/zfxxgkml/glgk/zcjd/202308/t20230821_42292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