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召开《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宣贯安排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省市治超办《关于开展<青海省治理货运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为进一步做好《条例》宣贯工作,2023年12月11日,大通县治超办主任贺永才就开展《条例》宣贯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通过集中宣传《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增强全社会对治理超限超载的认知,确保《条例》从宣贯到实施平稳有序、取得实效,从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大通县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各成员单位、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利用2023年12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全方位、多层次、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贯活动,12月15日为大通县集中宣传日,参加在大通县文化广场举行的集中宣传活动,届时邀请宣传部门进行报道。三是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和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及发布短视频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普及《条例》知识,使公路安全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贴近生活。四是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次宣传活动列入年度治超工作重要内容,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切实抓,重点从宣传《条例》中货物运输车辆源头管控、通行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入手,强化舆论导向作用,推动大通县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3-12/12/article_2023121217365518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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