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1〕第08号
发布时间:2021-04-19 来源: 作者:
监督检查发现,国恒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未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于2020年11月份在武九客专K81+150m处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环网柜基坑开挖和混凝土浇筑施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2021年4月13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和《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国恒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