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3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
2022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到2月15日结束。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2023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春运期间健康、安全、便捷出行,省厅制定了《江西省2023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2023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wps
原文链接:http://jt.jiangxi.gov.cn/art/2023/1/9/art_34009_4328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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