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船检局赴船企开展《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12月6日,江淮船检局组织骨干验船师赴枞阳地区船厂开展《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工作,推动《条例》在船检一线落地落实。
宣贯会指出,《条例》内容完备、意义重大,对推进长江安徽段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辖区各船厂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长期学习和宣传工作,要以《条例》为指导,抓实企业防污染主体责任。
随后,验船师结合《条例》,从船厂生产过程和船舶修造过程两个方面对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船厂在生产过程中,要及时清理船台油漆、污油、电焊废弃物等污染物,防止流入长江;二是在船舶修造过程中,要重点关注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排放管路铅封盲断情况,要为船舶制造足够容积的船舶生活污水柜和污油水柜,实现“船上储存、岸上交付”的水污染物“零排放”模式,从源头上杜绝船舶乱排放问题。
《条例》宣贯工作是江淮船检局落实“四大行动”,深入基层一线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具体举措,得到了船厂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江淮船检局将继续立足主责主业,抓好《条例》落实,扎实推进船舶污染防治监督工作,为推进长江安徽段船舶污染防治贡献船检力量。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ztzl/pfxc/pfdt/121933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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