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交通法治意识,筑牢交通安全防线——市交通运输局走进直播间解读《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12月12日,市交通运输局走进芜湖传媒中心直播间,通过《公民与法——芜湖普法之声》专栏,解读《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应急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孙亮作为节目嘉宾,接受主持人润青访谈,对“巡游出租汽车”的概念、规定的重要条款、热点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并现场答疑解惑。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喷涂、安装出租汽车标识,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和驾驶劳务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节目中,嘉宾结合典型案例,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的重要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对“超载”、“绕道行驶”、“议价”、“非法营运”等行为的定义做了详细讲解,并对网约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做了普及。
嘉宾表示,我市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所制定的《关于规范市区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自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了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理顺了市区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关系,切实提升了行业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全媒体记者 尹强)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ztzl/pfxc/pfdt/121980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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