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落实五项措施,加强车辆技术管理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严格把好道路运输车辆“入口关”“使用关”和“退出关”,近日省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实五项措施,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一是严格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审核。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责任,按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规定开展实车核查。对不符合《车规》技术要求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二是切实加强车辆维护修理。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科学合理确定维护项目和维护周期,严格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三是严格车辆检验检测。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定期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危货车注册登记不满12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超过12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四是优化车辆年度审验 。将车辆技术等级情况、客车类型等级情况纳入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内容,并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车辆技术等级,已经取得网上年度审验凭证的车辆可免于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技术等级。同时,要求做好在用客车类型等级审验,不再要求按照JT/T325标准进行评定,重点查验客车应急锤、应急窗、乘客门应急控制装置、座位数、汽车安全带等使用过程中存在改变风险的配置参数,确保符合相应类型等级要求。五是严格道路运输车辆退出管理。要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对接,对于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及时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6/30/art_41992_10938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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