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成功通过法院判决挽回公路路产损失近14万元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7月31日,江苏省如皋市财政局市管公路路产理赔款专用账户,收到一笔某保险公司转来的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款133995.85元。据了解,这是自江苏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后,江苏如皋公路部门成功通过法院判决功挽回的第一起重大路产理赔款案。
该单方事故发生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9时许,山东籍驾驶员王某驾车经过如皋市境内303县道0K处,由于观察不周,撞毁门架式限高架,造成路产损失133995.85元,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如皋分中心作出令王某赔偿的决定,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只同意理赔5万元。在三方磋商无果的情况下,公路部门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立案开庭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前后历时一年半,直到这笔路产理赔款正式付款到如皋市财政指定账户,至此一起路产损失赔偿案,以公路部门的坚决维护路产路权的不懈努力,取得胜诉而终结。(吴健)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8/2/art_41436_10970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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