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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来源: 作者: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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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市交通运输委《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分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文件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文件:一是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加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15条措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研究制定《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召开任务分解会议,明确任务分工。三是在行政审批、行政决策时贯彻落实行政许可听证、道路运输运力评估、国三车淘汰社会稳定性评估等重大决策听证、专家评审制度及合法性审核制度。四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并指导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对我市社会信用条例征求意见提出反馈意见;稳步推进道路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信息共享,针对列入信用承诺制办理事项逐项制定承诺书,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鼓励企业群众开展信用承诺办理;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道路客货运、共享单车领域信用评价工作;推进“信易行”,组织重点单车企业对承租人建立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及个人用车信用积分评价体系,探索完善奖惩激励机制;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完成对全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的首次考核;组织金融机构向道路、水运企业提供“组团式”复工复产金融惠企服务,多笔贷款以“信用贷”形式发放,累计授信额度超过1亿元。

  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听取全面依法治市重要内容梳理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工的情况汇报。二是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制定《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宣传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各处及区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货运场站、公路客运场站张贴违禁物品和限运货物、凭证运输货物的相关图文宣传资料,严格禁止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加强对道路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车辆和道路零担货物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托运人实名登记制度、货物开箱验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要求运输企业严禁非法运输野生动物。三是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邀请法学教授及法律顾问开展2次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开展行业宣传,在出租汽车电子中控平台、公交场站及道路运输场站、候车厅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形成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同时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及迎检工作等。四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交委部署的立法、征求意见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其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三、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部署

  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第三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机构。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行政复议诉讼、立法、学法用法普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四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确定的内容,建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分工体系,部署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定期研究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听取汇报。五是制定并落实道路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六是将立法、行政复议诉讼、普法宣传、法律顾问等法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我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3年立法规划及市交委立法工作计划,制定市道路运输局2020年立法推动计划。一是明确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起草等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共享单车、小客车租赁及道路运输条例立法工作,起草完善法条草案及立法说明。二是加强与市司法局、市交委及市公安交管对接,将共享单车重点管理内容及行政处罚纳入《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修订中,推动尽快出台。三是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法治思维、法制意识培树

  我局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组织实施。一是把依法行政作为领导干部考核晋升内容并贯彻落实,通过讲座培训、网上按时学习、会议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学法,领导干部按有关要求参与法律基础知识测试。二是编撰《“四好农村路”运营工作政策文件汇编》普法宣传农村路相关管理规范。三是制定我局学法用法普法宣传方案,将“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落实到位,举办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普法宣传活动。四是举办《宪法》、《民法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行政许可法》等专题培训讲座,推动我局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的全面提升。

  (四)依法履职和转变政府职能

  我局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落实“一制三化”规范公交、出租、道路运输许可办理等政务服务,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办理信访投诉解决市民反映问题,依照法定职权认真履责,截止目前,未发生违法行政行为。我局制定完成权责清单并上报市交通运输委。二是按照《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将客运出租汽车相关许可下放至各区,并做好具体许可承接工作。三是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建立“一口受理、并行办理、限期办结、公开告知、效能考核”等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四是制定《出租汽车及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标准化操作规程》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并印发局属单位和各区,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道路运输行业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五是制定《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与执法总队共同推进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五)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依法决策,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中共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二是在起草修改《天津市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管理规定》《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信用积分管理考核办法》《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对驾驶员管理责任实施细则》(试行)时组织专题会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网络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畅通沟通反馈渠道,对意见研判分析并及时反馈。三是对《出租车服务质量第三方风险评估合同》等以局名义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制审核,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四是聘请筠轩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建立《天津市道路运输行业较大及以上风险管控对象清单》,排查风险源、风险点。

  (六)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根据《天津市客运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建立客运公交、客运出租、道路运输行业投诉制度,通过8890、政民零距离等方便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将涉及违法线索的移交执法总队依法处理。三是我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办和责任追究。截止目前,未出现被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的行政行为。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我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组织相关处室建立并落实舆情和突发事件预警监测研判、排查道路运输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或者可能引发矛盾的苗头和隐患,制定应对措施应急预案机制。二是设置专岗落实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流程,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三是重点组织开展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等行业涉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对出租车违规运营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四是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今年2起行政诉讼,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维护我局利益及行业管理秩序。

  (八)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我局设立法规处、配备专业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立法工作、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普法依法治理、重大事项法制审核等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加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力度,优化完善已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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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