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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芜湖航道处联合两地海事部门依法实施航标索赔

发布时间:2020-04-07 来源: 作者:

  3月23日,长江芜湖航道处监控值班人员发现辖区安庆南上左右通航灯船漂移报警,立即通知维护船艇恢复。在恢复航标的过程中发现系行轮碰撞导致失常,该处立即通过数字航道系统查找肇事船舶,并于4月1日完成索赔工作。

  3月23日凌晨,一重载船舶下水至安庆水道仁家墩附近水域时,因淌航碰撞安庆南上左右通航灯船,造成航标失常。由于肇事船舶下行速度较快,当航道部门检索搜寻并研判确定肇事船舶之时,该船已进入芜湖海事局铜陵海事处辖区。随即芜湖航道处联系铜陵海事处协助查证。海事部门立即与肇事船舶取得联系,并确定了碰损航标的事实。为保障该船航期不受影响,航道、海事部门要求该轮完成航次任务后接受处理。

  4月1日,肇事船船主动与长江芜湖航道处联系,协商航标碰损赔偿事宜。航道部门向船主介绍了该段航道情况和航行注意事项,说明了触损航标的危害和航标的修复费用,船主表示愿意赔偿,当即将赔偿费用转至该处账户。

  下一步,芜湖航道处将继续加强与安庆、芜湖两地海事局的沟通协作,利用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工作协同机制和信息平台,进一步规范航标索赔工作内容和程序,做好航道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