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市中心 介绍信查询

关于做好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配合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7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市及省管县(市)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委托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18〕2763号),将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市及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办事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现就做好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配合审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配合审批工作

  各市及省管县(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工作。

  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交通配合审批的资质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安全设

  

  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二、监督管理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及省管县(市)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注重部门协同,主动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沟通,加强地市之间协调,切实做好配合审批工作。

  (二)规范配合审批工作。各市及省管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74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人的业绩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审批时限,坚持依法行政,特别对业绩核查,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申请行为,一经发现,及时反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选派作风正派、业务熟悉、服务意识强的人员从事配合审批工作,明确配合审批岗位,一人一岗一账号,账号权限严禁转借他人,严禁委托下级单位配合审批,不准使用公共场所网络登录审批系统。

  (三)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各市及省管县(市)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违法违规配合审批的岗位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配合审批监督。各市及省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应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对配合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省厅将持续加强指导、监督、检查,通过动态核查等方式不定期抽查配合审批办理情况,对违法违规审批或经举报查实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省厅将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三、其他事项

  (一)省厅将于近期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配合审批岗位人员,各市及省管县(市)交通运输局请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将配合审批岗位人员2人(并联处理、并联审批)报省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二)各市及省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对配合审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厅建设市场管理处反馈。

  联系人:王翔宇,联系电话:0551-63629541,邮箱37358401@qq.com。

  

  附件: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人员登记表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人员登记表

  单位:(盖章)

  办理

  环节

  姓名

  职务

  所属部门

  身份证号码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是否在编

  并联处理

  

  

  

  

  

  

  

  并联审批

  

  

  

  

  

  

  

  

  

  

  

  

  

  

  

  

  

  

  

  

  

  

  

  

  

  

  

  

  

  

  

  填写说明:并联处理、并联审批岗位人员为必填;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14495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