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期间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 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交通运输是‘先行官’,必须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保障公路网络畅通高效,根据厅党组及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要求精神,2月27日至28日,厅机关纪委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及厅养管处、运输处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分别对西宁、海东、海北三个片区交通运输领域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分别深入湟中县交通运输局、西宁南收费站、海东主线收费站、马场垣高速服务区、乐都高速服务区、乐都高速路政执法大队、柏木峡超限站、西宁客运中心站、民和客运站、乐都客运站及G0611宁大高速、G227峨堡至门源段沿线站点进行了检查督导,通过座谈询问、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就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决策部署、省冠防指挥部关于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要求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在湟中县交通运输局,督导组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了全县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汇报,重点督办了湟中县出租汽车尚未恢复运行问题线索;在西宁南收费站、海东主线收费站、马场垣高速服务区、乐都高速服务区,具体调研了站内管理、职工防护及免费通行政策执行情况,重点了解收费通道设备运行、车辆通行、流量变化、防疫防护等情况;在西宁客运中心站、民和客运站、乐都客运站等地,实地查看了候车厅、售票室、调度室、发车区等重点区域,详细询问了疫情期间客流特点及流向、线路恢复运行、旅客运输组织、场站设施消毒、乘客实名登记等工作。
通过检查,西宁、海东、海北地区省界及省内交通检测点、封闭管控点,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要求进行了撤离,全线畅通。厅属各级党组织能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响应等级调整不等于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不放松,防控力度不减弱,属地责任不落空,全力抓紧、抓实、抓细、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沿线各收费站均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实行免费通行,执行到位,车辆通行安全有序;沿线公路养护部门能够及时上路开展清雪保通作业,养护及时到位,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
同时,督查组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态势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决策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责任,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变化,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单位疫情防控形势,针对本单位本地区实际,落实差异化防控策略。二是各单位要切实本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的原则,坚决克服懈怠情绪和麻痹大意思想,持续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公路养护、工程建设、消防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安全稳定环境。三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时研判疫情发展形势,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复产复工,有序恢复道路客运服务,特别是要迅速恢复辖区出租汽车经营;同时配合做好辖区防疫检查站撤销工作,全力恢复湟中县田小公路山体滑坡路段交通通行,全面保障辖区公路交通畅通,为地区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四是积极协调指导公路运营单位严格执行“绿色通道”“五个严禁”和免通行费政策,切实做到“免费不免责”、“免费不免服务”,同时加强高速公路入口货车称重检测,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五是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督促指导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企业继续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按照工作指南做好场站和运营车辆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落实乘客携带行包安检、实名售检票、客座率不超过50%、乘客信息登记等工作,全力保障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坚决阻断疫情通过道路运输渠道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