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港口重点物资水路运输动态数据采集分析工作方案意见的函[已结束]
发布时间:2019-12-31 来源: 作者:
交办水函〔2019〕1516号
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提升重点物资水路运输动态监测能力,深化大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部组织起草了港口重点物资水路运输动态数据采集分析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可在部网站下载),拟依托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采集重点港口企业的运输动态数据,开展港口重点物资水路运输流量流向分析。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于2019年11月8日前反馈。
部水运局联系人及电话:孙维蒙,010-65292639,传真:010-65292638,邮箱:sys637@mot.gov.cn。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刘婷,010-65299436,13810026518,邮箱:liuting@cttic.cn;陈诗君,18910558729。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