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轻型牵引挂车驾驶员培训基本业务条件(试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来源: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交运发〔2022〕36号)有关要求,统筹做好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制度衔接,规范轻型牵引挂车培训业务,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轻型牵引挂车驾驶员培训基本业务条件(试行)》,现予以发布。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等标准修订实施后,《轻型牵引挂车驾驶员培训基本业务条件(试行)》自行废止。
交通运输部
2022年3月31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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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tt.hebei.gov.cn/jtyst/zwgk/jcxxgk/zcwj/zcfg/101647959189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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