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拉拉手”到“深情相拥” ——四个维度深入推动交通一体化
发布时间:2019-08-01 来源: 作者: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作出“把交通一体化作为先行领域”的重要指示。5年来,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日新月异、成就斐然。面向未来,围绕交通强国目标,如何将“交通一体化”引向深入,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思考和落实。
维度一
多种交通方式的一体化
交通运输系统包括地面公交、城轨交通、铁路、小汽车等多种交通方式。通常不同交通方式是分网规划、分业经营,难免会陷入各自为政的本位主义发展歧路,无法充分发挥不同交通方式的协同优势。加强多种交通方式之间的综合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融合”,“提高一体化水平”,这是明确的政策导向,更是缓解交通拥堵、方便出行的必然要求。所以,交通一体化首先是多种交通方式在衔接换乘、票务服务、运营组织、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一体化。推进多种交通方式的一体化,必须处理好技术、利益和体制的矛盾和冲突,避免内耗和无序竞争,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实现无缝衔接、多网融合,从而提升公共交通资源的网络效应和规模效益。具体来讲,必须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规划一张网,以“一张网”为导向,处理好交通专项规划与城市总规、交通专项规划之间的协调同步和衔接优化,从规划源头上为多种交通方式一体化预留接口和通道。二是运行一张图,构建一体化的大都市交通运营组织体系,建立统一的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切实解决“运行分散化、信息难收集、平台多头建、服务不统一”等难题。三是出行一张卡,建立运营一体化的票务管理方式,以“一张卡”为载体,实行票制一体化的有机整合,实现多种交通方式的“一卡畅行”。
维度二
各个业务环节的一体化
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和开发经营是交通发展的三个重要业务环节。它们共同构成交通企业稳健经营的有机整体,互为前提、密不可分,共同促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价值最大化。香港地铁正是构建了建设服务运营、运营带动经营、经营反哺建设“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的可持续发展格局,才发展成为全球少数能够实现盈利的公共交通企业之一。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要求,要“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组织管理”,“开展与运输服务主业相关的其他经营业务,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增强市场融资能力”,可以说推进实施建设—运营—经营“三位一体”的组织模式,既符合政策导向,更符合行业经验。聚焦交通主业,发挥“建设、运营、经营”业务协同优势,必须处理好三对关系:一是处理好运营服务公益性业务和资源经营市场性业务的关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公共服务主业,合理设计商业模式,有序促使客流资源转化为经营业务商业资源;二是处理好投资建设政策性业务和企业经营自主性业务的关系,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突出运营与经营的“提前介入”,为运营服务和商业经营提供好资源基础;三是处理好资本投入、资产经营和资源开发的关系,以市场效益为导向,加强行业研究和市场研判,明确盈利模式,做好经济分析,确保一体化发展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
维度三
区域通勤交通的一体化
集群化、同城化、一体化是现代化大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国际经验,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城市交通系统是城市群融合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已确定了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交通一体化就是打破行政区划约束,建立“对外开放,对内一体”的公共交通体系,实现城市群、都市圈内部客流服务的通勤化、公交化,实现城市内外交通的有效衔接。但需要注意的是区域通勤交通一体化不只是城内、城外交通“拉拉手式”的简单衔接,更需“深情相拥式”的深度融合。总体来讲,要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以统筹规划为引领,加强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规划的统筹协调,以一体化运营效率最大化、客流资源共享最大化、市民出行与生活便利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协调制式、统一标准、规划通道,从源头布局落实区域通勤交通的一体化发展。二是以体制创新为保障,通过整合重组顶层设计、合资合作设立新主体、利益协调建立新关系,建立健全区域通勤交通一体化协调体制机制,确保区域内通勤交通资源的共建共享和设施互联互通。三是以综合枢纽为支点,积极建设区域性综合客运枢纽,科学规划设计,以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协同管理为原则,推动中转换乘信息互联共享和交通导向标识连续、一致、明晰,积极引导立体换乘、同台换乘。
维度四
城乡交通运输的一体化
城乡交通一体化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精准扶贫脱贫的迫切需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为切实解决农村客运存在的总量、结构、监管、政策支持等问题,国家先后实施了“通达”“通畅”工程、“双百”方针、“四好农村路”建设等一系列政策。2016年10月25日,交通运输部更是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0部门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实现“八个100%”目标,基本形成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格局。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重点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补短板,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唱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部曲”,切实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为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二是优供给,通过兼并重组、车辆收购赎买、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有序整合农村客运资源,有序推进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配置运力、优化车型,满足乘客多样化的出行需求,有序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三是重融合,鼓励城市公交线网向农村延伸,支持城市公交参与农村客运公司化、公交化提档升级,全面推进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融合发展,接力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城乡公共交通全覆盖。
此外,所谓交通一体化不只是技术上的“物理衔接”,更需要体制机制上的“化学反应”。只有在体制机制上推动和实现规划设计的协同、票制票价的统一、运营调度的整合、设施设备的共享、组织管理的统筹,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交通网络的高度融合,使其互联互通一体化,也才能充分释放和发挥交通一体化的整体效能。
作者系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经理